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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名词》(定义版)(2020)

文章来源:本网  |  发布时间:2020-10-15  |  【打印】 【关闭

 

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病理学名词》于202010月正式公布。

《病理学名词》由病理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审定完成。本次公布的名词共2484条,均有定义或注释,内容包括:总论、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淋巴造血系统、运动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感觉系统11 部分。

20075月,中华医学会病理学分会受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和中华医学会医学名词审定办公室的委托,组建了病理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负责审定病理学专业名词,使其成为本专业科技名词应用的标准。于20204月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核批准予以预公布3个月,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根据预公布期间的反馈意见,病理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再次反复修改和完善,随后上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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